求青岛三十年历史
1891年6月14日(清光绪十七年),清政府在胶澳设防,是为青岛建置的开始。1897年11月,德国以“巨野教案”为借口派兵强占青岛。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1月,日本侵占青岛,取代德国对青岛进行军事殖民统治。
1919年,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五四运动”便是以“收回青岛”为起因。 1922年12月10日,中国收回青岛,设立胶澳商埠督办公署,直属北洋政府。1929年7月,设青岛特别市。
1930年,改称青岛市。1938年1月,日本再次侵占青岛。1945年9月,国民党政府接收青岛,仍为特别市。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1986年青岛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
,赋予相当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
1994年被列为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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