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的会费
联合国会费的缴纳是用一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除以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国民生产总值之和,得出的比例就是这个国家应缴纳的会费。联合国收取的会费用于联合国日常开支,援助落后国家的费用等。至于维和费用不在其中需另外征缴。
收多少用多少
联合国宪章第十七条规定,联合国组织的会费“应由各会员国依照大会分配限额担负之”。联合国的经费有两项:一是正常预算,用以支付主要机构和辅助机构的行政开支和活动费用等;二是维持和平行动经费。
除此之外,联合国还有一些其他活动,其所需经费靠会员国捐款,即所谓预算外资金。 它是由捐助国决定用途,并直接交秘书长代管。
各国应缴纳的会费数额由大会根据会费委员会建议批准的比额表确定,主要是按其国民收入总额与其他国家相比计算的。
对于人均收入低的发展中国家,则按一种特别宽减的办法计算。此外,还规定有最高和最低摊款限额,从1974年开始,最高摊款限额不能超过整个预算的25
%,最低不能低于0.01%。 这一分摊会费比额表通常每3年修订一次。
例如:1989—1991年由大会批准的分摊会费比额表中,美国占25%,日本占13.8%;在联合国今年20多亿美元的年度预算中,美国占22%,日本占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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