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为善意第三人
根本不是善意第三人。您的问题,已不是善意的问题。。因租客和中介已收取您的违约金,租户没有购买的意愿, 租户和中介认可该事实的存在性,您就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了。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你好! 对你来说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因为你是在已知有租户的情况下购得此房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不过我感觉应该属于你的那份必须要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