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从法律角度来看,应该是没有离不成的婚姻,仅仅是离婚在法律上存在一个时间过程而已。
一般来说,男方第一次起诉要求离婚,只要女方不同意,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那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但六个月后,男方如果再次起诉要求离婚的,情况就不一定了,如果确实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是要判决离婚的。
因此,根据你陈述的情况,只能是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用家庭的温暖、亲情来感化他;另外也可让两个女儿和他谈谈心等等;总之,切忌大吵大闹,一旦大吵大闹,搞得人人皆知,会适得其反,反而会让他横下心来,走到第三者那边,更加影响夫
妻感情。
以上是个人看法,望能对你产生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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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的朋友男方提出离婚不过女方不愿意离婚,离婚愿因是出现了第三者,另外他们还有两个女儿,有没有别的方法不离婚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
1、协商一致去民政局登记自愿离婚;
2、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协商不成。
去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离婚的原因是一方有过错,比如第三者插足,过错方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和后果。 但,法院处理离婚案件,调解是必经程序,调解不成,才能判决。
象以上的情况,如果还有和好的可能,第一次诉讼,过错方有改正的诚意,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