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交清与本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呢?
陈*** 2018-01-27 09:34:55 举报
新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或附期限,符合民商事合同领域意思自治的原则。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保险合同自保险费交付或者保险单正式签发之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或者保险期限自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或者正式签发保险单之日起开始。上述约定,性质上应当理解为当事人将保险费的交付作为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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