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时承租人是否享有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公房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权利。
2、获得补偿安置的权利。
3、选择继续承租的权利。
4、申请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拆迁国家直管公房,拆迁人应当与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直管公房承租人或使用人,原租赁合同停止执行,停收租金。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被拆迁人是指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说,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一是法人从没在现场办过公,目前的领导据说连聘书都没签。同时某些重要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