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打包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1。打包贷款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有进出口经营权、资信良好,在工行有长期稳定的出口业务,出口制单水平较高,在工行有充足的授信额度。
2。对申请打包贷款的出口商要求:应是信用证的受益人,并已从有关部门取得信用证项下货物出口所必需的全部批准文件。
出口的货物应该属于出口商所经营的范围。
3。对开证行与信用证开出国家要求:信用证开出的国家的政局稳定,开证行是工行的代理银行。
4。对信用证要求:信用证应是不可撤销、非转让的跟单信用证,信用证不包含限定他行议付的条款。
5。打包贷款仅用于为执行信用证而进行的购货、组织生产用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信用证金
额的80%,期限为自放款之日起至信用证有效期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正常情况下以信用证项下收汇作为第一还款来源。
也可用其他资金归还打包贷款,但必须在工行交单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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