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如下:<br/>一、房地产企业缴纳的契税<br/>1、如果土地购入后就进行开发则作为开发成本处理<br/>借:开发成本-土地出让及拆迁补偿费<br/>贷:银行存款<br/>2、如果土地购入后仅作为土地储备则作为无形资产处理<br/>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br/>贷:银行存款<br/>二、其他企业缴纳的契税<br/>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br/>贷:银行存款
可以在本月直接注明补上这个数额就可以
可以用自制原始凭证,即按照实际出库的数量、金额计算的“出库单”。
只是金额栏用红字写,包括合计行的金额栏用红字写。其余项目或栏目用蓝字写。
应该是要对方补开发票
企业用银行存款为我垫付费用,在工资中扣除,会计分录<br/>垫付时<br/>其他应收款—垫付XXX(你的名字)费用<br/>贷:银行存款<br/>发工资扣除时<br/>借:应付职工薪酬<br/>贷:其他应收款—垫付XXX(你的名字)费用(垫付扣除部分)<br/> 银行存款(实际发放部分)
第一个问题对的。第二个问题不用调整未分配利润的。
1、预收时: <br/>借:银行存款 5000 <br/>贷:预收账款 5000 <br/>2、销售时: <br/>借:预收账款 10000 <br/>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br/> <br/>借:银行存款 5000 <br/>贷:预收账款 5000 <br/> <br/>所以,(2)是正确的。
原始凭证编号与发票日期不冲突啊,凭证也按顺序编就是了,与发票日期无关的。
与原来做相反分录就可以了,<br/>借:应交税金---房产税<br/>贷:管理费用<br/>借:银行存款<br/>贷:应交税金--房产税
盈余公积有余额可用盈余公积弥补,需要股东会决议。
借:固定资产50000<br/> 贷:银行存款30000<br/> 应付账款20000
借,管理费用一开办费<br/>贷,其他应付款<br/>借,其他应付款<br/>贷,银行存款或现金<br/>可以<br/>没收入<br/>利润当然为负<br/>对
有三种方法,一种是可以重新计算上月成本,就是重新结转制造费用;第二种是,将差额部分订正计入制造费用,计入本月成本中;第三种就是错误金额原来计入什么科目,订正金额就计入什么科目。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br/>(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br/>(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br/>(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br/>(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br/>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br/>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机组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
存钱时 借:银行存款<br/> 贷:现金<br/>每个月划缴电费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br/> 贷:银行存款
本年利润平时不结转,年末再结转
结算备付金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因证券交易与清算代理机构办理资金清算的款项等,可以单独设置“证券清算款”科目。二、本科目可按清算代理机构,分别“自有”、“客户”等进行明细核算。三、结算备付金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将款项存入清算代理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从清算代理机构划回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二)接受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之和,借记“代理买卖证券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企业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自有)、“银行存款”等科目。接受客户委托,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后的余额,借记本科目(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买卖证券款”等科目。按企业应负担的交易费用,借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科目,按应向客户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自有)、“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自营证券交易的,应在取得时根据持有证券的意图等对其进行分类,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逐日计提结算备付金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科目;实际结息时,借记“银行存款”或本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放在待摊费用里
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记账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进行保管,不得散乱或丢失。会计凭证的装订方法主要有左上角包角装订的包角法、左边装订线处装订的包边法。国家并没有具体出文规定凭证该采取哪种装订方法,只要会计凭证装订牢固防止抽换凭证就行,也就是说以上两种方法皆可。一般企业采用的都是包角法,除了美观的因素外,也有查阅凭证的方便的优点,一些原始凭证狭小短窄比如说支票存根,如果采取包边法,支票存根的三分之一会被装订起来,事后翻阅很是不方便,包角法则没有这样的不便。有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或是集团公司会拟定一些内部规章,规定采取包角法来装订凭证,对凭证的厚度等也做出详细规定,如果贵公司没有诸如此类的内部规定,那么,从理论上来说两种方法皆可,从美观实用的角度来说,建议采取包角法来装订凭证
伪造会计凭证,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的行为,就是说这笔业务根本就是假的,不存在的。 变造会计凭证,是指采取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拿到100元的招待费发票,自己改成1000了,就是变造。但根本就没有发生招待费就是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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