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二手房收房问题我于9月24日通过中介和房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采用商业贷款,我交纳70%的房款作为首付款(由中介提存),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配合中介交齐各种证明、费用,于10月25日办理完过户手续。朝阳房地局发证需要等30个工作日(即12月初),之后才能办理抵押贷款,银行才能把30%的尾款放给中介,再由中介放给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物业交验、房屋交付,中介见到房屋交验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我那70%的首付款交给卖方。但卖方将房屋出租,并已收租户租金至11月13日到期!于是卖方提出要立即进行物业交割以尽快收取首付款,然而却以无法赶走租户为由要求我先签物业交割单,再于11月15日交付房屋钥匙。还提出可另签一协议以保证按时于11月15日交房并结清水电气等各种费用。卖方的做法显然违背合同规定,即不能履行先前双方认可的合同,但中介却站在卖方一边叫我做出让步,认可此种做法。我认为,如真的这样做了,我将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签物业交割单后卖方和中介完全可以撒手不管,之后发生的如租户不搬离房屋、各种费用无法结清等等一切问题将由我来承担。简直是恶梦!!当初签合同就是规范买卖双方行为,在问题出现时分清责任,规避风险,却出现这种结果,试问正式的买卖合同都履行不了又如何保证履行什么补充协议?!而现在问题果真出现后,我严格遵照合同办事却被中介说成是不留情面、不讲理!卖方不履行合同却说自诩讲道理,说什么过户后房子是买主的了自己却拿不到钱整夜睡不着觉。中介说什么要我体谅卖主的心情。请问:我在1个月前就交了2万定金、2万多中介费(包括卖方该出的费用),10月8号交了我和女朋友以及双方父母、长辈七拼八凑来的34万血汗钱付首付款,昨天过户又交了近1万元的各种税费,这些钱没有一分一厘能从他们嘴里抠出来的了,我哪天能睡个安稳觉?!到现在卖方和中介却和起伙来要把拿不到钥匙住不进房的风险一股脑地甩在我头上,谁又来体谅我的心情?!!中介还威胁我说如不让步只有12月初再收房了!我们是打算12月底结婚的啊!!......事以至此,我打算抗争到底,不知各位有何高见,我是否站在理上,是否能够得到合同、法律的保护?我该怎么办?谢谢啦。。。注:该中介是北京前两名的知名大中介,如此做法令人寒心。
都是出来混的干吗呢,你想一口吃个胖子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那了那钱你能睡着啊,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人着一辈子不是要挣多少钱,不要太注重钱,他回害死你的,人活着就是个过程,真让同行害心啊,哎!!!!!!!!!!!!!!!!!!!!!!!!!兄弟啊,珍重啊!小心夜半鬼敲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