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24日通过中介和房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采用商业贷款,我交纳70%的房款作为首付款(由中介提存),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配合中介交齐各种证明、费用,于10月25日办理完过户手续。朝阳房地局发证需要等30个工作日(即12月初),之后才能办理抵押贷款,银行才能把30%的尾款放给中介,再由中介放给卖方。
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物业交验、房屋交付,中介见到房屋交验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我那70%的首付款交给卖方。但卖方将房屋出租,并已收租户租金至11月13日到期!于是卖方提出要立即进行物业交割以尽快收取首付款,然而却以无法赶走租户为由要求我先签物业交割单,再于11月15日交付房屋钥匙。
还提出可另签一协议以保证按时于11月15日交房并结清水电气等各种费用。
卖方的做法显然违背合同规定,即不能履行先前双方认可的合同,但中介却站在卖方一边叫我做出让步,认可此种做法。
我认为,如真的这样做了,我将很难维护自己的权利,签物业交割单后卖方和中介完全可以撒手不管,之后发生的如租户不搬离房屋、各种费用无法结清等等一切问题将由我来承担。
简直是恶梦!!
当初签合同就是规范买卖双方行为,在问题出现时分清责任,规避风险,却出现这种结果,试问正式的买卖合同都履行不了又如何保证履行什么补充协议?!而现在问题果真出现后,我严格遵照合同办事却被中介说成是不留情面、不讲理!卖方不履行合同却说自诩讲道理,说什么过户后房子是买主的了自己却拿不到钱整夜睡不着觉。
中介说什么要我体谅卖主的心情。请问:我在1个月前就交了2万定金、2万多中介费(包括卖方该出的费用),10月8号交了我和女朋友以及双方父母、长辈七拼八凑来的34万血汗钱付首付款,昨天过户又交了近1万元的各种税费,这些钱没有一分一厘能从他们嘴里抠出来的了,我哪天能睡个安稳觉?!到现在卖方和中介却和起伙来要把拿不到钥匙住不进房的风险一股脑地甩在我头上,谁又来体谅我的心情?!!中介还威胁我说如不让步只有12月初再收房了!我们是打算12月底结婚的啊!!。
。。。。。
事以至此,我打算抗争到底,不知各位有何高见,我是否站在理上,是否能够得到合同、法律的保护?我该怎么办?谢谢啦。。。
注:该中介是北京前两名的知名大中介,如此做法令人寒心。
问题写的很有水平,又清晰。
绝对赞成你的意见和态度,没道理由自己承担不确定风险。
明知道租约没到期,为什么签下交房日期,现在又来罗嗦,明显有猫腻。
房屋出卖人本应有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既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有权利瑕疵必须明示买受人,情况严重可构成欺诈。
(合同法)
中介也不是好...全部
问题写的很有水平,又清晰。
绝对赞成你的意见和态度,没道理由自己承担不确定风险。
明知道租约没到期,为什么签下交房日期,现在又来罗嗦,明显有猫腻。
房屋出卖人本应有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既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有权利瑕疵必须明示买受人,情况严重可构成欺诈。
(合同法)
中介也不是好东西,如果你还没交纳任何费用,不把你象老爷般供起来?一交钱就立刻重新站队,见多了~~~~~``
。收起
都是出来混的干吗呢,你想一口吃个胖子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那了那钱你能睡着啊,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人着一辈子不是要挣多少钱,不要太注重钱,他回害死你的,人活着就是个过程,真让同行害心啊,哎!!!!!!...全部
都是出来混的干吗呢,你想一口吃个胖子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那了那钱你能睡着啊,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人着一辈子不是要挣多少钱,不要太注重钱,他回害死你的,人活着就是个过程,真让同行害心啊,哎!!!!!!!!!!!!!!!!!!!!!!!!!兄弟啊,珍重啊!小心夜半鬼敲门啊,收起
晕。我也是房地产公司的!不过现在还没做业务!还是在座技术!, 心寒。。。。。同样中介公司!楼主 不说出这个公司名,很是让我产生联想,真想知道是哪家公司
晕。我也是房地产公司的!不过现在还没做业务!还是在座技术!, 心寒。。。。。同样中介公司!楼主 不说出这个公司名,很是让我产生联想,真想知道是哪家公司 收起
他们纯属骗子,商贷根本不用见到房本而只要见到过户时缴纳契税的票据银行就会放贷了,就是说房主在你们过户后最快当天就会去银行办理完手续拿到那部分房款了,根本...全部
他们纯属骗子,商贷根本不用见到房本而只要见到过户时缴纳契税的票据银行就会放贷了,就是说房主在你们过户后最快当天就会去银行办理完手续拿到那部分房款了,根本不用见到房本才会放贷款。
(只有办理公积金贷款时银行才会见到房本才放贷款)(难不成你因为有熟人走的后门先过的户再贷的款???--因为正常手续是先办贷款才能过户)
而且房主的房子到底是在你买之前出租的还是买之后出租的?如果是买之前出租的,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户有权在此房屋中继续租赁。
但房主应该给你相当补偿而且这个中介公司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也应该和你协商解决方案。但如果是你和中介公司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以后且房主也和此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售房合同以后又将此房出租的话那就是他们违约。
你说的不会是链家吧?他们曾经干过比你这更缺德的事。有些东西总是要表面光的。 。收起
你不要提阿,你最好发个函给卖方,提出赶快办理手续,到期未...
新政策,卖方违约赔10万。就是针对现阶段房价涨幅过快房主...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