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已经超过50岁的人可以买养老保险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由乡镇企业或事业单位确认,组织投保。 交纳保险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
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受政府委托,按照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负担和“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向企业和职工个人征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一般以村为单位确认(包括村办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个体户、外出人员等)。乡镇企业职工、民办教师、乡镇招聘干部、职工等,可以由乡镇企业或事业单位确认,组织投保。
交纳保险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
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受政府委托,按照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负担和“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向企业和职工个人征集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列入统筹等项目的离退休费用总额,向企业拨付或直接向离退休职工发放,以解决企业、地区之间离退休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从而保障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促进社会的安定。
二、什么是个人帐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个人帐户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一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依据。
由社会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个人帐户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记入,包括两部分: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
三、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范围为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乡镇企业及其职工、采取各种灵活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均应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企业各种形式的用工,不论用工期限长短,都要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社会保险的登记
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出示①工商营业执照②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③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④法人身份证。
个体工商户应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即可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办理登记时,需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连同以上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政府审批中心劳动保障口,即时受理,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盖章后到社保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五、各类参保人员需持证件和手续
(1)企业新招用的各类人员参保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张1寸照片,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转业干部还需分别提供派遣证和由人事、民政部门签发的安置信。
劳动就业办公室招用的工人还需提供招工表。以上各类人员由招用企业填写《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情况表》,由社会保险处企保科核查、录入计算机后,为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个体工商户初次参保:持身份证、户口本、3张1寸照片,与仲裁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后,到企保科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缴费情况表》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申报表》后,由企保科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六、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解除、接续
(1)转移:职工同一城镇调动单位,需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同一城镇企业职工流动联系表》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保险处企业养老保险科办理转移手续,直接增入新单位,其间原单位若未缴齐养老保险,可自行补缴后,回原单位处理。
(2)解除:职工因辞退、除名等其他原因需与单位中止社会保险关系,可持仲裁办公室开具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退休者可持退休审批手续;死亡者可持死亡证明及《个人帐户一次性领取支付表》领取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部分。
以上手续都要随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由企业劳资人员到征缴大厅办理中止及领取手续。
(3)接续: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到新单位重新就业的,持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保险手册》及新单位填写的《职工增减表》,办理接续手续。
二、解除合同后自谋职业者,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会保险处办理接续手续。三、城镇自谋职业者、灵活就业的人员可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由代理机构代缴保险,代办退休,实行“一条龙”服务。
七、缴费标准
(1)新参保的乡镇、私营企业缴费标准原则上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04年4月至2005年3月按23%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15%,个人按8%的比例缴纳)。
最低缴费基数为440元。单位缴费3年内过渡到与国有企业相同的比例。原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和比例,按照每年下发的泰劳社文件执行。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采取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在全市上年度平均工资60%至300%内自主申报,2004年最低为500元的缴费基数。
按照缴费工资19%的比例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个体工商户雇工本人按8%缴纳,其余部分由业主缴纳。
(3)乡镇企业、私营企业1996年1月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从1996年1月起,按现行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当时在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费,1996年1月以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登记参保之月起补缴,其他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最早可从1996年1月起,按现行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养老保险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