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人员打死人4月9日福建省莆田
不知具体案情。如果是在追捕、缉拿犯罪分子时误伤群众,目前没有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在辽宁曾有警方对一伙正作违法事情的人进行抓捕,其中一人在逃跑时,一警员开枪但却误中要害,致其死亡,结果警方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湖北有民警追击嫌犯时开枪失手,致其死亡,家属起诉了警方。专家们认为:上述人员虽然犯法,但罪不致死,可按过失致伤害论处。
但若是警察故意杀人,那他此时的身份不能代表公安机关,因为国家没有给他杀人的权力,这时他属于一般人身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毫无疑问的。
但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死了人就是刑事案件了。刑事案件只有不属于公诉案而是自诉案检察院不提起公诉时,当事人才可以选择诉讼...全部
不知具体案情。如果是在追捕、缉拿犯罪分子时误伤群众,目前没有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在辽宁曾有警方对一伙正作违法事情的人进行抓捕,其中一人在逃跑时,一警员开枪但却误中要害,致其死亡,结果警方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湖北有民警追击嫌犯时开枪失手,致其死亡,家属起诉了警方。专家们认为:上述人员虽然犯法,但罪不致死,可按过失致伤害论处。
但若是警察故意杀人,那他此时的身份不能代表公安机关,因为国家没有给他杀人的权力,这时他属于一般人身份,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是毫无疑问的。
但无论是过失还是故意,死了人就是刑事案件了。刑事案件只有不属于公诉案而是自诉案检察院不提起公诉时,当事人才可以选择诉讼或调解的方式(即“私了”)解决。如果不是自诉案,刑事案件被“私了”属于侵犯国家权利,是绝对不允许的非法行为,就是已经“私了”过了,也照常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另外,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或其亲属可以在国家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的。
建议:受害人亲属直接向检察院投诉。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