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发包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
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 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生产经营自主权是承包方依法受保护的权利,发包方不 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村土地承
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 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 十四条规定,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
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第十六条规 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的权利,有权自主...全部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发包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
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 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生产经营自主权是承包方依法受保护的权利,发包方不 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农村土地承
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 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 十四条规定,发包方应当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
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第十六条规 定,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 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 得收回承包地。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
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 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 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
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 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 整的,按照其约定。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
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 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
包地。
(3) 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 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
土地承包
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 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 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4) 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 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 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
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
搞招标承包。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以划分
“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的,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将 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违反这一规定,发包方应当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7) 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了农村妇女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 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
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 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除了上述提到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形式,发包 方还可能会实施其他一些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法律
无法做到预料周全,因此,规定了发包方实施其他侵害土地 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也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 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