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有无查询和打印?
一、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和打印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无税务部门印章):如果纳税人的任职单位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www。gdltax。gov。cn)“涉税查询-个人所得税查询”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个人的自采用明细申报方式年度起个税纳税明细情况,密码可向扣缴单位索取,如未能向单位取得登陆时所需的密码的纳税人,个人也可凭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所在区主管地税局查询获取。 上述查询不受纳税人年所得是否达到12万元的限制。如果通过上述操作仍未能登陆成功,请向单位所属区主管地税局税管员查询原因并进行处理。二、除在网站查询外,我省自实行个税全员明细申报后,...全部
一、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和打印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无税务部门印章):如果纳税人的任职单位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和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通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www。gdltax。gov。cn)“涉税查询-个人所得税查询”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个人的自采用明细申报方式年度起个税纳税明细情况,密码可向扣缴单位索取,如未能向单位取得登陆时所需的密码的纳税人,个人也可凭身份证原件到单位所在区主管地税局查询获取。
上述查询不受纳税人年所得是否达到12万元的限制。如果通过上述操作仍未能登陆成功,请向单位所属区主管地税局税管员查询原因并进行处理。二、除在网站查询外,我省自实行个税全员明细申报后,由广东省地税局统一印制后寄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给纳税人。
2011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于2012年4-5月寄送。此外,依据《关于门前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地税函[2008]276号)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证明:(一)在每年度省局统一开具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可依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请,对纳税人在该年度或年度内某时段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门前开具个税证明;统一开具之后,原则上不再重新开具个税证明。
(二)在每年度省局统一开具之后,若存在错漏、遗失或邮寄未达等问题,主管税务机关可依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申请,对纳税人在该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门前开具个税证明。纳税人如需门前开具个税完税证明,应到任职单位所在区主管地税局办理,需携带资料详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
gzds。gov。cn)“首页—纳税辅导-发票及涉税凭证管理-其他涉税凭证业务-代开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的指引。统一印制寄送及门前开具的个税完税证明,均有地税部门盖章。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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