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人员工资是从职工工资科目列支,还是从福利费科目中列支?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二)》第2 条第2款规定,企业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工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经 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 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 企业应
当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 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 利),不得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
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第3条第1 款规定,辞退福利包括:
(1) 职工劳动合同到...全部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二)》第2 条第2款规定,企业如有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虽然职工未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但由于这部分职工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经 济利益,企业承诺提供实质上类似于辞退福利的补偿,符合上述 辞退福利计划确认预计负债条件的,比照辞退福利处理。
企业应
当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 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 利),不得在职工内退后各期分期确认因支付内退职工工资和为
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产生的义务。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第3条第1 款规定,辞退福利包括:
(1) 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 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
(2) 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 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 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
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第2款规定,满足本准则第6条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 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应
付职工薪酬。
根据上述规定,内退人员的退养工资,应计入当期管理费 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