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亲生父母有权利把没有民事能力的孩子给人?算刑事案件么?

亲生父母把刚生下来没有民事能力的孩子为了个人自身的利益而给陌生人. 请问他们有权利这么做么?如果他们这个做了触犯法律么? 如果触犯都要追究什么责任? 如果这对亲生父母在被给陌生人这个孩子成年时认她,并不让这个孩子的养父母知道.那这个孩子的养父母可以告这个孩子的亲生父母么? 如果这个孩子同意认在的父母(因为这个孩子成年)也不需要亲生父母抚养, 那孩子的亲生父母是否应该补偿孩子的养父母? 如果可以补偿怎么样才能补偿?

全部回答

2017-10-12

43 0
    杞人忧天 1。为了生活,把自己的孩子过继个一个陌生人,让他能够过上安定的生活,既然是过继也就是说”把这个孩子的抚养权给了将来的养父母”也就够不成遗弃罪. 2。假如说他的亲生父母是把他给卖给一个陌生人的,那么他是有罪的,至于是如何追究其责任,有法律相关规定: 《收养法》规定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座谈会纪要谈到“对那些迫于生活困难、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而出卖亲生子女或收养子女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出卖子女确属情节恶劣的,可按遗弃罪处罚。
   3。
    至于你后面讲的:”怎么样才能解除收养关系?解除后亲生父母是不是必须必须要补偿养父母?能补偿多少?” 我可以这样回答你,当这个孩子有了自身的一些法律权利后,他可以在生父母 或 养父母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他跟了生父母,那么就需要解除抚养关系,但养父母也可上诉法院要求给予物质补偿.。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