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管他不想要他啦,怎么才能解
首先必须确定您的收养是否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只有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成立,如果没有经过登记的话,那么收养关系自始都没有成立,也就谈不上解除了。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二如果您的收养已经登记成立的话,可以和你的养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即告解除。 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解除你们之间的收养关系。
解除收...全部
首先必须确定您的收养是否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根据法律规定收养关系只有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才能成立,如果没有经过登记的话,那么收养关系自始都没有成立,也就谈不上解除了。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二如果您的收养已经登记成立的话,可以和你的养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去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即告解除。
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解除你们之间的收养关系。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一、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法条:《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无论用何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都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同时应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很同情您的遭遇也理解您的行为,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浪子死不回头金也难换"。
解除关系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尽管您也难过伤心,毕竟抚养了20多年呀,不过您尽到亲身父母都难于尽到的责任,问心无愧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