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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不到五年,个人收入算不算共同财产。

两位老人再婚,婚前两人口头协议各自的婚前、婚后的个人收入归各自所有。婚后不到五年男方去世,男方的子女要求继承女方和他父亲结婚后个人应得收入中的相应份额。 请问男方的子女能不能继承女方婚后的个人收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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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4

53 0

  1)婚后的收入,都算共同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但这约定必须是有证据的,死无对证的不算。口头协议,在一方去世后,就死无对证了。 2)男方子女,不能继承男方去世后的女方个人收入,因为女方还活着。
  
  但是,在男方去世前女方的个人收入,应算作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男方子女可以参与继承。 女方个人的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女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哪些是她的个人财产。除非显而易见的女人用品。否则,应算作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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