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报,好了之后能给补偿吗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全部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如果您父亲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您父亲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父亲已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您父亲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工伤、由用人单位向您父亲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工伤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最多12个月)等。如果您父亲因工致残,还根据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您父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4、鉴于我国司法实践对超出工伤认定期限的赔偿处理有所差异,建议您向当地劳动部门及法院咨询维权的相关事宜。鉴于律师无法获悉本案的具体情况(如您父亲的伤残等级、您父亲所在地区等),您可以依据上述赔偿范围,结合具体情况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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