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发包人故意毁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经过招投标,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但发包人故意毁约(把工程发包给他人),理由是施工合同未备案,问发包人是否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我们知道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是签订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当投标人中标,方有权和招标人签订合同。 而招投标过程,从法律层面分析,招标时要约邀请,投标时要约,中标是承诺。结合本案,招标人确定了中标单位,这个承诺的内容是招标人明确了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书面的合同尚未签订,但如前所述通过投标时要约,中标是承诺,此时合同已经成立。 这个时候招标人故意毁约,招标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全部
经过招投标,中标后签订施工合同,但发包人故意毁约(把工程发包给他人),理由是施工合同未备案,问发包人是否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我们知道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是签订合同的前提和条件,只有当投标人中标,方有权和招标人签订合同。
而招投标过程,从法律层面分析,招标时要约邀请,投标时要约,中标是承诺。结合本案,招标人确定了中标单位,这个承诺的内容是招标人明确了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的意思表示,虽然书面的合同尚未签订,但如前所述通过投标时要约,中标是承诺,此时合同已经成立。
这个时候招标人故意毁约,招标人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投标法》第60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招标人发成中标通知后拒绝签订合同,因此应当赔偿损失。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