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户籍证明(非户口簿)登记结婚,户口能否一同迁移?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387号发布)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你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补办户口簿; 2,户口(户籍)可以随着结婚而迁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六)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投靠的入户条件,切实解决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投靠入户问题。 夫妻投靠入户的不应受婚龄、年龄的限...全部
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387号发布)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你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补办户口簿; 2,户口(户籍)可以随着结婚而迁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六)进一步放宽直系亲属投靠的入户条件,切实解决夫妻及未成年子女的投靠入户问题。
夫妻投靠入户的不应受婚龄、年龄的限制,随时办理迁移入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综上,分户还是因结婚办理迁移户口你都需要去你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