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怎么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 ?
一、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二、重要提示
1。在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不得变更借款人;
2。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
3。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全部
一、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
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
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这点根据原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判定;
3。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核实是否符合条件;
☆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二、重要提示
1。在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不得变更借款人;
2。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
3。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
4。
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
5。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三、申请材料
㈠ 《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三份;
㈡ 由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债务人)各一份;
㈢ 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债务人、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㈣ 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㈤ 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三份复印件;
㈥ 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㈦ 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㈧ 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四、辅助材料
㈠有共同债务人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共同债务人身份户口三份复印件;
2。共同债务人承诺。
㈡以他处房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评估报告三份,以第三人房产作贷款抵押的,还要增加以下材料:
1。
抵押人身份户口证明三份复印件;
2。抵押人声明三份。
转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30万元;购买二手房最高20万元;
2。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余额。
转公积金贷款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长30年,购买二手房最长20年,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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