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卡怎么办理?
一、参保对象
长春市城区内非农业户口并在城区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区居民、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满二年的老人以及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城区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家庭为单位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
二、参保所需资料与费用
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持参保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社区参保登记后,持社区所开具的家庭编号到附近吉林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并办理存折、银行卡缴费,一个月后在参保社区领取医疗保障卡。 自参保...全部
一、参保对象
长春市城区内非农业户口并在城区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区居民、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满二年的老人以及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城区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以单位、家庭为单位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
二、参保所需资料与费用
家庭为单位参保的,持参保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寸彩色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社区参保登记后,持社区所开具的家庭编号到附近吉林银行签订缴费协议并办理存折、银行卡缴费,一个月后在参保社区领取医疗保障卡。
自参保登记之日起计算,每年缴费200元,18周岁以下的缴费35元,60周岁以上的缴费100元,视力、肢体、智力、精神二级以上的残疾人缴费40元,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代缴费,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由所在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缴费。
缴费满二个月后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须以家庭为单位连续缴费,家庭中有停保的人员须及时到参保社区办理停保手续,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的,在补缴费用后满2个月才可继续享受待遇。中断缴费超过一年的,须将各级财政补贴费用按当年标准由个人缴纳后满2个月才可继续享受待遇。
三、参保其他相关说明
单位为整体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持用人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参保人员劳动合同到社区或医保局参保登记,并由社区或自行凭独立的用户民和密码在医保网站录入人员信息,之后统一缴费,每人每月10元,其中用人单位8元,个人承担2元,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每季度缴纳一次,缴费满一个月后享受城镇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此后人员增减变更均在该网站进行。因欠费导致中断待遇的,中断缴费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所缴费用不退不返。
新参保单位须知: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执照》及个体营业者执照,不能办理单位参保。
二、参保单位需提供上年度会计总账、明细账;上年度6月、12月全部原始凭证(原件、复印件)。(如有当年新录用的人员需提供用工合同和工资表)三、当年成立的新参保单位(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提供参保人员的用工合同和上月工资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上年度工资基金手册。
五、本单位退休人员新参保、需携带退休审批表和社保局核定的《调整退休人员待遇情况较对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1。要求企业必须全员参保(必需3人(含3人)以上新参保可以建户),如有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的复印件;如有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提供医保卡的复印件。
2。参保人员要如实填报缴费工资基数,不足下限的按下限缴费(1786。20录入),高于下限的按上年度实际应发工资填报。
3。对于参保单位不能按要求提供上年度工资总账、明细账及相关资料的,根据长府[2001]46号文件规定“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单位,以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础”。
六、录入信息后打印的人员信息汇总表一份(用A3或A4纸打印);录入人员信息中的人员分类和上年月平均工资必须填写。
七、单位登记表一式一份,填写后加盖公章、法人章;
八、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核查认定表一式两份、不用填写,需加盖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章。
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联系方式
医保局服务热线统一为:81932999; 短信服务中心:移动10629062; 联通10628062; 电信10628062;地址:长春市繁荣东路166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