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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就擅自使用了工程,则竣工及交付日期如何认定?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如果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就擅自使用了工程,则竣工及交付日期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那么其中的第三项,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如何理解?应该是哪一天?。

全部回答

2018-01-09

53 0
发包人实际使用那一天开始,算已经认可了工程竣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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