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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占用营业房国家有补偿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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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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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有相应的补偿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收起 并没有这方面具体的规定,补偿标准不仅与面积有关,也与经营状况有关。您最好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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