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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卖方妻子未签字,但已形成表见代理。 房款结清,房屋交付,产权证同时交于你爸爸保管,卖方需要配合过户。
关键是,房子是你父亲自己的还是父母的共有财产。 看情况,应当是父母共有财产,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 如果是此种情况,房产为父母共有,父、母各占一半。父亲去世,属于他的那一半是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即爷爷奶奶,如果父亲去世时在世的话)共同继承。 当时,你母亲、你姊妹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有爷爷奶奶也算数),你母亲加上继承你父亲的份额,应当占到多半。如果没有爷爷奶奶,母亲的份额是:1/2 + 1/2 * 1/3 = 2/3 。 此时,如果你两个姐姐放弃继承权,你父亲的那1/2就由你和母亲共同继承,母亲就是1/2 + 1/2*1/2 = 3/4。 如果想归你自己所有,就需要:你母亲、两个姐姐都放弃继承权;你母亲将她所有的那一半份额赠与给你,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持公证书去房管局过户就可以到你自己名下。 考虑到母亲改嫁,但,法律规定不能超越她,必须经过她亲自办理。如果你能做好她的工作,是能够办成的。 祝你成功!
这个问题很简单。 1、房屋产权仍然归产权证上载明的所有人 2、如果你是产权所有人,那么唯有你可以处分这一房产。 3、只要你健在,你就有权变更遗嘱。
我是独生女,父亲于2003年11月去世,留下一套房,当时我还未结婚。05年我结婚后一直和我母亲、我老公一同居住在此房里生活。 从我父亲去世后到现在有快6年了,我也没办理他的户口销户手续,户口本上他仍是“户主”,房产证上也还是他的名字,水电费单子上也是我父亲的名字。 请问我这样拖着不办理父亲的销户手续和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是不是有什么不妥呢?要是现在想办理,该怎么办理啊?需要准备什么东西?需要多少钱办呢?听说可能要交什么税?那个税是根据房子的现在价值评估吗?因为我父亲去世时房子不过价值5、6万左右,可过6年了现在肯定升了不少了。是不是越趁早越好呢? ··是的,越早越好。因为物价上升,收费依据价格。 看来,你和母亲是继承人,应当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去房管局过户。房产属于你父母共有,一人一半。 你父亲的那一半是遗产,由你和母亲共同继承。 如果我想把房子直接过户到我儿子头上,省得以后重复过户多花钱行吗?究竟怎样做才能省钱呢? ··可以办到。 公证可以先继承,再赠与。 你和母亲把自己的房产份额赠与给你儿子就可以了,可以一步到位。但,公证费、过户费有所增加。 长远看,还是上策。
你老公无权处分此房屋,如果处分必须经过他父亲的同意。所以如果办理过户,无论是买卖还是赠与,都须经你老公父亲同意(需有书面文件)。如果通过其他方法即使办理了过户恐怕后患无穷,比如将来他父亲知道后若不同意可能会申请变更或异议登记,甚至提起诉讼。这里希望你慎重!
看产证上都有些谁的名字,如果产证上的人有不同意过户的,那肯定过不了户。
不过户,可以签订房屋买卖之合同,但是并不发生物权效力。 办理过户需要双方同时到场,如果是诉讼离婚携带法院判决,房管局通常会给予过户;如果是协议离婚,房管局通常不予过户,应当向法院起诉确认对于房屋的所有权。
我也帮你算算。契税一点五。4200元。印花万分之五140元。(这是买卖双方都要交的。)交易费千分之五700元(也是买卖双方的)工本费50-80)如果是公房的话要补成本价1560*建面*1%一般也就几百块钱。
你所提的问题,如果房产权证上你朋友已经登记为共有人,而证书上的户主人弃权全部赠予给共有人,就只要办理更名手续。如果你朋友在证书上没有具名,就须办理赠予手续。 办理赠予过户,各地情况并不相同,一般不须要进行房屋评估和测绘程序。但是必须到当地区公证处进行赠予公证程序。然后再去本地房产登记交易处办理过户手续。 有关费用标准、项目都是公示在办事厅内的,相机行事就是。 相互交流。供你参考。 补充:如果你的朋友在房产证上已具名为共有人,那就只须办理更名手续,即将户主名改变为你朋友的名字。这样仍须有一个签字的协议书,原户主自愿将所持有的部分产权转让给予共有人,由原共有人补偿房屋原值的一半金额给与原房户名人。并且双方须复印身份证,到当地房产交易处办理更名手续。
复婚之后如果领了结婚证的话,就会成为共有财产的,过户给自己的儿子可以按正常买卖流程过户,也可以赠与!但是财产共有人必须有一个同意证明!而且两种方式都得交契税!
如果你想省钱的话就让你父亲做一个遗嘱公证就行了,那是具有很高法律效应的,如果要过户到成你的名字的话,可以办理赠与,各地的费用不一样,有的地方是要交3%的税的,其他的额费用大概在300-400左右
什么年代了,还有这样的爷爷。封建思想一点也没丢。 直接把他们送火葬场去。 问题就都解决了。
原因不在于是不是经济适用房,而是开发商久拖不办,政府征收的各项费用开发商不着急给,业主着急他不急。反正钱已经都收到了。
按经济利益来考虑,用买卖过户的方法最适宜,从税赋上看,最少。而赠与的税赋最大!(可以去咨询一下吧)。
你好朋友: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写得你父亲的名字,如果你父亲想把房子过户给你 必须要征得家庭成员的同意 这是法律界定的范围 其他家庭成员同意了你才能去办理过户。 房子赠与的费用比过户费用要高出许多,劝你还是过户比较划算。 祝顺利!
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相关规定请咨询财政局。卖方取得的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规定如下: 1、营业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及附加的综合征收率为5.55%,购房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为准。 2、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1)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额扣除买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税率20%缴纳;(2)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缴纳;(3)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自用生活用房的起始时间,以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或《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上注明的时间,按孰先原则确定。(4)个人出售住房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按照购房金额多少,相应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3、印花税:个人转让住房买卖双方均要缴纳印花税,适应“产权转移书据”和“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每件5元的定额税率。 2008-09-28 17:22 补充问题 帮我算算我那房子要缴纳多少钱啊!偶数学不好,不会算~! 1、卖方需要交的税金 (1)契税:300000*1.5%=4500元 (2)印花税:300000*0.05%=150元。 2、卖方需要交的税金 (1)营业税:300000*5%=15000元 (2)城建税:15000*7%=1050元 (3)教育费附加:15000*3%=450元 (4)印花税:300000*0.05%=150元。 (5)个人所得税: 如果能提供以前住房发票的 应交个人所得税=(30万-住房原值凭证)*20% 不能提供以前住房发票 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00*1%=3000元 按照上面计算方法,自己计算合计吧。
其实影响不大,你不放心得话可以去政府负责更改门牌号得部门取得变更门牌号得文件,作为你的房产位置变更后&变更前是一个地方的证明,这样就不用变更证件了。
根据你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建议你最简单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确认遗嘱的真实性,房管局根据相应的法律文书依法将房子过户为你所有。 目前房产局在办理遗嘱中房屋过户时,必须要有继承权公证证明的。 03年已立遗嘱公证,这属于遗嘱公证,你现在要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必须将所有法定继承人邀请到场,对你来说不现实。2009年10月22日中国公证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其中第十四条规定:遗嘱为公证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对遗嘱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向全体法定继承人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询问被继承人有无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法定继承人对公证机构的核实没有回复的,或者无法与法定继承人取得联系的,公证机构在对遗嘱进行审查后,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这个二次公证的目的是核实有没有其他遗嘱的问题,并不是继承人同不同意的问题。
房子的所有权是你的,但亲情更重要
出售遗产房屋,不交个人所得税。 只是过户时要交纳印花税。
我买的房子不能过户到我的名下,能不能与房主定一份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一下?需要什么手续? 买的房子不能过户到买方的名下,买方与房主定一份协议,然后去公证处公证,公证机关通常不给公正,即使给予了公正,那么,在法律上也只能证明买方与卖方之间是一个债的关系.而不具有物权法律关系.因此,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说,反而会承担很大的不确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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