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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权利归谁?

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谁?合作各方当事人有何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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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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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中,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对合作开发的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340条的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可以申请专利。  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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