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借条写成欠条有区别吗?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 具体偿还日期,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 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 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 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由此可见...全部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 具体偿还日期,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 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 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四十条 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 己的钱款借给债务人时,其权利不可能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权人的权 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 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所以 没有注明还款时间的借条是没有时效的问题,注明还款日期或债务人 拒绝还款才有两年诉讼时效的问题。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