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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妻子再婚应每月给10岁女儿多少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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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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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这个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在什么条件下,可能会遇到要求给付子女抚养养费的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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