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六月13日还是9块2咋么14日就成7块多啦?
除权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送股数
1
每10股转增股数
2
每股送股数
0。 1
每股转增股数
0。2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15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 0035
●股权登记日:2009年7...全部
除权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分红派息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
单位:股
每10股送股数
1
每10股转增股数
2
每股送股数
0。
1
每股转增股数
0。2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0。015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0。
0035
●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3日
除权日:2009年7月14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7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17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9年6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09年7 月 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进行了公告。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8 年度;
2、发放范围及对象:
截止2009年7 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公司200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1)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2,157,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派现金红利0。
15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人民币及派送红股0。1股(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35元人民币;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32,369。70元(含税),送红股128,215,798股。
(2)、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2,157,98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转增股本,即每股转增0。2股,共计转增256,431,596股。
三、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9年7月13日
2、除权日:2009年7月1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9年7月1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9年7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对象
截止2009年7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其它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其中:
①个人股东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
0035元;
②QFII 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035 元;
③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
015 元;
(3)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送股及转增股本的方法: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送转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
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两天自动计入投资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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