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烧伤后削痂手术?
“削痂疗法”是Janzekovic于1968年提出的,目前已被广泛用 于处理深II度和浅I度的烧伤创面。其方法是用辊轴取皮刀或电 动取皮刀把烧伤创面上的坏死组织削除,立即覆盖大张自体薄皮 片或网状皮片或小皮片密植,用网状皮片或小皮片者要在其上再
覆盖一层异体皮或猪皮。 若自体皮不足,可行带自体微粒皮的大 张异体皮移植。
削痂手术时机与切痂类似,对中小面积的烧伤,全身情况良好 者,伤后即可削痂,但伤后24小时内削痂,深度不易判别。重度、 特重度烧伤患者多在休克期过后,伤后3〜7天开始,大面积烧伤 深n度的削痂可分次完成,力争在濒死状态的真皮尚未干枯、坏
死、感染前削除。 一般认为一次削...全部
“削痂疗法”是Janzekovic于1968年提出的,目前已被广泛用 于处理深II度和浅I度的烧伤创面。其方法是用辊轴取皮刀或电 动取皮刀把烧伤创面上的坏死组织削除,立即覆盖大张自体薄皮 片或网状皮片或小皮片密植,用网状皮片或小皮片者要在其上再
覆盖一层异体皮或猪皮。
若自体皮不足,可行带自体微粒皮的大 张异体皮移植。
削痂手术时机与切痂类似,对中小面积的烧伤,全身情况良好 者,伤后即可削痂,但伤后24小时内削痂,深度不易判别。重度、 特重度烧伤患者多在休克期过后,伤后3〜7天开始,大面积烧伤 深n度的削痂可分次完成,力争在濒死状态的真皮尚未干枯、坏
死、感染前削除。
一般认为一次削痂面积在20%为宜,国内也有 一次削痂面积45%的报道,这主要是根据患者情况、技术条件和
物资设备而定。分次削痂的患者,两次间隔时间为2〜4天。削痂 部位一般是先肢体后躯干,因为肢体可在止血带下手术,出血较
少,有利于功能的早日恢复。
除会阴、面部、腋窝等凹凸不平的部 位不易实施外,凡能徒手取薄皮的部位均可削痂,特别是皮肤较厚 的部位如背、臀、四肢伸侧施行削痂术,效果较好。会阴和头面颈
部不宜行削痂术,因为出血较多,又不易施行加压包扎,容易导致 植皮失败。
大面积烧伤患者早期切痂或削痂已经成为患者能否成功救治 的关键所在。实施前提是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因为我们的目的是
治病救人,因此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应始终放在第一位,绝不可盲目 追求手术面积的大小。
根据我们的经验,第一次手术时间应为伤 后3〜5天,此时肿胀明显,术中出血少,烧伤毒素尚未大量吸收, 此次手术首选四肢、前胸等易操作的部位,避免术中翻动患者。如 人员充足可一次性行微粒皮、异体皮混合移植术,否则仅用异种皮
或异体皮覆盖,进行二期植皮。
等待患者病情平稳后再行其他部 位的切削痂植皮。总之,应在保证患者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治疗。 实践证明,多次手术比一次超大面积手术效果好,患者恢复相对较
快,切忌手术目标盲目“追大追高”。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