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鸡健康养殖的关键环节与措施有哪
(1) 禽舍环境无公害。鸡场应地势干燥,采光充足和给排水
方便,隔离条件好,远离污染源,距其他畜牧场、干线公路、居 民生活区较远,场内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隔离,人员、动 物和物品运输应采用单一流向,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饲养设备
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具备良好的防鼠、防虫和防鸟设施,鸡 场排放的废弃物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鸡场应取得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2) 强化检疫,严把引种关。 应从具备种鸡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种,且该场应无鸡白痢、新城疫、禽流感、支原体、禽结
核和白血病等疾病。也可用该场提供种蛋给专业孵化场所生产的 经过产地检...全部
(1) 禽舍环境无公害。鸡场应地势干燥,采光充足和给排水
方便,隔离条件好,远离污染源,距其他畜牧场、干线公路、居 民生活区较远,场内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隔离,人员、动 物和物品运输应采用单一流向,防止污染和疫病传播。
饲养设备
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具备良好的防鼠、防虫和防鸟设施,鸡 场排放的废弃物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鸡场应取得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2) 强化检疫,严把引种关。
应从具备种鸡经营许可证的种鸡场引种,且该场应无鸡白痢、新城疫、禽流感、支原体、禽结
核和白血病等疾病。也可用该场提供种蛋给专业孵化场所生产的 经过产地检疫的健康雏鸡,并按照《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进行检疫,不得从疫区引进鸡种。
(3) 使用无公害饲料和兽药。鸡场饮用水质符合〈汰公害食
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087)的要求,伺料质量应符合〈汰公 害食品肉鸡伺养饲料使用准则》(NY 5037)的要求,饮水或拌料 中添加兽药应符合〈汰公害食品肉鸡伺养兽药使用准则》(NY
5035)的要求。
饲料企业的设计与设施卫生、工厂卫生管理和生 产过程的卫生应符合GB" 16764的要求。在生产配合伺料时, 饲料原料、添加剂应符合〈汰公害食品肉鸡伺养饲料使用准
则》(NY 5037)的要求。
在饲料生产过程中,一定要按生产操作 要求严格生产,程序应合理化,防止添加剂、添加药物等交叉污 染,对所有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应进行彻底清理,保持卫生整
洁。在生产预混料时应计量准确、专人管理、混合均匀,防止出 现误差,防止混杂。
(4) 加强兽医防疫工作。鸡场、鸡舍应执行严格的清洗、消
毒、灭虫灭鼠制度,使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消毒剂,且必须符 合〈汰公害食品肉鸡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 5035)的规定。 灭虫、灭鼠应选择符合规定的菊酯类杀虫剂和抗凝血类杀鼠剂,
鸡舍清理完毕到进鸡前应空舍至少2周,关闭并密封鸡舍,防止 野鸟和鼠类进入鸡舍。
鸡场应“谢绝参观”,门口设消毒池和消 毒间,进出车辆经过消毒池,进出人员也必须进行更换衣服、淋
浴、紫外线照射消毒。
鸡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 要求,根据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疫病免疫计划,制定具体的免疫
方案,定期做好免疫工作。
鸡群的免疫符合〈汰公害食品肉鸡 伺养兽医防疫准则》(NY 5036)的要求。
鸡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时采取以下措施:驻场兽医应及时进行诊断,并
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确诊发生高致病性 禽流感时,鸡场应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鸡群实施严格 的隔离、扑杀措施;发生鸡新城疫、禽结核病等疫病时,应对鸡
群实施消毒和净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病死或淘汰鸡 的尸体按GB 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 16569进行。
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病。工作人员进鸡舍前 要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工作鞋,鸡舍门口设消毒池或消毒盆供工
作人员消毒用。舍内要求每周至少消毒1次,消毒剂选用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规定的高效、无毒和腐蚀性低的消毒 剂,如卤素类、表面活性剂等。
(5) 科学的饲养管理。伺养方式采用地面散养和离地伺养。
地面平养选择刨花或稻壳作垫料,垫料要求干燥、无霉变,不带 有病原菌和真菌类微生物群落。确保饮水器不滴水,防止垫料和 饲料霉变。
饮水器要求每天清洗、消毒,消毒剂建议选择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以及〈汰公害食品肉鸡伺养兽药使 用准则>〉规定的百毒杀、漂白粉和卤素类消毒剂。
喂料采取自由采食和定期伺喂均可。词料中可拌入多种维生 素类添加剂。
饲料应存放在干燥的地方,存放时间不能过长,不
应饲喂发霉变质和长虫的饲料。同一场地只喂同一批次鸡。肉鸡 出栏前6-8小时停喂饲料,但可以自由饮水。
(6) 屠宰检疫、加工符合卫生要求。屠宰场以及产品储存运
输单位的环境应符合〈浓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地环境 要求》(GB" 18407。
3—2001)的规定。屠宰场应取得畜牧兽医行 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屠宰前的活鸡应来自非疫区,出售前要做产地检疫,按《畜 禽产地检疫规范》(GB
16549)标准进行。检疫合格肉鸡出具检疫 证明方可上市,不合格肉鸡按〈潘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 理规程》(GB 16548)处理。
活鸡屠宰应按《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 467—2001)要 求,经检疫检验合格后,出具检疫证明,加封验讫标示后方可上
市或进行分割加工。分割鸡体时应预冷后分割。从活鸡放血、加 工或分割产品到包装人冷库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分割后的鸡体 各部位应修剪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
分割加工过程中不
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的防腐剂、添加剂以及人工色素。屠宰加工用 水应符合〈汰公害食品畜禽产品加工用水水质》(NY 5028)的要 求。需冷冻的产品,应在-351以下环境中速冻,其中心温度应
在12小时内达到-15^C以下。
(7) 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确
实需要使用药物,要严格执行农业部278号令《兽药停药期规 定》,未达到停药期时间的肉鸡严禁上市食用。暂时未规定停药 期的兽药,要根据所用药物成分参照农业部278号令执行停药
期,不能参照的药物停药期不能少于28天。
(8) 包装、贮藏、运输。健康养鸡生产的鸡肉宜实行分割包
装、冷鲜销售。内包装标志应符合傖品标签通用标准》(GB 7718) 的规定,外包装的标志应按《包装贮运图示标志》(GB 191)和 C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
6388)的规定执行。
包装材料符合相 应的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经农产品质量监测部门根据〈浓产品安 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GB 18406—2001)和〈汰公害
食品鸡肉》(NY 5034)的标准检测合格,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 证后,在产品包装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销售场地应配有专用冷藏柜。分割冻鸡产品应贮存在-18T 以下的冷冻库,库温一昼夜升温不得超过-15T,鸡肉产品不得
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运输 鸡肉产品应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专用冷藏车,不得与能对产 品发生不良影响的物品混装。
运输活鸡和鸡肉产品出县境的车辆,在运输前和使用后要经 兽医卫生检疫部门用消毒液彻底消毒,并出具消毒证。运输设备应洁净、无鸡粪和化学遗弃物。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