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主要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
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 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2) 筹资标准。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约为 年人均55元,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
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缴费标准。鼓励有条 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3) 政府补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 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4〕3号)指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全部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
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 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2) 筹资标准。
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约为 年人均55元,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
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缴费标准。鼓励有条 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3) 政府补助。《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 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4〕3号)指出,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农民平均每年每人补助10元,中西部地区各级财政 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总额不低于每年每人10
元,东部地区各级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资助总 额应争取达到20元。
地方各级财政的负担比例可根据本地经济 状况确定。
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农业部、中医药局《关于巩固
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 号)提出,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 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的标准
补助,对东部省份按照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地方财 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到60元,确有困难的地区可分两年到位。
地方增加的资金,应以省级财政承担为主,尽量减少困难县
(市、区)的负担。农民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20元增加到30 元,困难地区可以分两年到位。
(4) 统筹层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 单位进行统筹。
条件不具备的地方,起步阶段可采取以乡(镇)
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5) 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 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其中,住院费用的支付水平约为
35%。
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 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 度。鼓励参合农民充分利用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的服务。新农合
现由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农合办”管理资金的筹集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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