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2016-09-28 17:28:15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经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配置。工伤人员因情况特殊需要配置的辅助器具超出上述规定项目的,须经鉴定机构确认,报市人社局核定。 工伤人员配置符合本通知规定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人员在配置辅助器具时,要求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展开]
工伤人员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经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配置。工伤人员因情况特殊需要配置的辅助器具超出上述规定项目的,须经鉴定机构确认,报市人社局核定。
工伤人员配置符合本通知规定辅助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工伤人员在配置辅助器具时,要求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超出“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 准”规定的,超出规定部分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标准的调整由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论证核定后向社会公布。鉴定机构在评定工伤人员伤残等级时,对确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当予以确 认,并出具“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交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 用人单位持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为工伤人员办理配置辅助器具事宜。[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