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一下新的刑事诉讼法律师的权力大了吗?
刑事诉讼中有三方主体:法院、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其中充当的是辩护人的角色。当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律师充当的是诉讼代理人的角色。这里就你的问题主要说一下作为辩护人的律师的一些权利。注意是权利而不是权力。 权力是国家机关才有的。
1、会见权。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全部
刑事诉讼中有三方主体:法院、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其中充当的是辩护人的角色。当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律师充当的是诉讼代理人的角色。这里就你的问题主要说一下作为辩护人的律师的一些权利。注意是权利而不是权力。
权力是国家机关才有的。
1、会见权。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阅卷权。律师法第三十四条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3、调查取证权。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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