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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文学作品有什么特点?

孟德斯鸠的文学作品有什么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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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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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理一路易•德•斯贡达•孟德斯鸠(1689〜1755 )生于贵族家庭,叔父是波尔多法院院长。孟德斯鸠幼年学习过古希腊语和拉丁语,后来专攻法律。他当过律师和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叔父的子爵爵位和法院院长职务。
  在工作中,他认识到封建法律是为王权服务的,开始怀疑法律能否做到真正公允。  1721年,他的《波斯人信札》在荷兰出版,未署名。这部作品立刻风行一时。1728年,孟德斯鸠辞去法院院长职务,开始为《论法的精神》收集资料。
  他到欧洲各国旅行,深入研究英国的宪法和议会制度。1734年他发表一部历史著作;《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是1748年出版的。   《波斯人信札》是一部讽刺作品。它揭露法国统治阶级庸俗堕落、荒淫无耻,批判上流社会的种种恶习和生活方式,指出决斗和财博等的危害性。
  它嘲笑资产阶级羡慕贵族地位,出钱雇人替自己伪造家谱,“清洗祖先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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