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哪些手续?
一、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的手续按动火等级(动火分为三级)分别办理:(一)、一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1、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报公司安全部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4、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二)、二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1、由所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1、由作业班组填写动...全部
一、施工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的手续按动火等级(动火分为三级)分别办理:(一)、一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1、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报公司安全部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4、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二)、二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1、由所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3、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须办理的手续(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1、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2、经所在工地项目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四)、动火审批表为各级共用的动火审批表格。
要求填写审批事由要明确防火等级、工程及部位位置、措施及方案等内容。审批双方必须盖章或签字。二、制度依据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制度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一级动火: (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
(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 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4。 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6。 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7。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8。 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三、法律依据《消防法》对使用明火和作业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