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劳动纠纷

怎样理解《劳动 合同法》及其实施条列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怎样理解《劳动 合同法》及其实施条列所调整的劳动关系?

全部回答

2016-12-26

81 0
    《劳动合同法》在第1条就将“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立法宗旨,可见对劳动关系的重视。同时,该法在第7条规定,用 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10条规定,建立劳 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所谓《劳动合同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运用劳动能力,提供由用人单 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 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 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 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 者)必须加人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该单位的生 产劳动,遵守该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 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只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其不可能存在于劳动过程之外;(2)劳动关系只能在劳 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3)劳动关系的存在,必须以劳动为目的,不存在没 有劳动目的的劳动关系;(4)劳动关系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 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即劳动者在地位上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但是劳 动者要加入用人单位,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劳动纠纷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