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作为婚前财产的问题,请教为了结
1、既然房子是你家为了结婚准备的,自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由于不是全额付款,因此,该房子的首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而虽然婚后是由你来还贷款,但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的规定,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已被2...全部
1、既然房子是你家为了结婚准备的,自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由于不是全额付款,因此,该房子的首付款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而虽然婚后是由你来还贷款,但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的规定,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32号“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已被200 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的《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的规定取代。
因此,属于夫妻个人的婚前财产,只要不主动放弃,就永远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而不会随着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延续发生变化。
3、如果房屋的名字写成你妈妈,房子的所有权人就变成了你妈妈而与你无关。婚后由你来继续还贷,显然不符合常理,将导致你们夫妻为此产生摩擦和纠纷。
属于你妈妈名下的房子,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送给你,但需要明确赠与的对象是你而不是你们的家庭。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