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公司是否要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给员工?(2007。7。11进厂12.31合同期满)2:合同期只有半年,但试用期三个月是否与《劳动法》相抵触?3:进厂时我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怎么证明我没拿到劳动合同?如果第3条回答是有效的话最后的问题不用回答。
1: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公司是否要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给员工?(2007。7。11进厂12。31合同期满)
是的。除非你违反了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事项而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你可以请求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全部
1: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公司是否要补偿一个月基本工资给员工?(2007。7。11进厂12。31合同期满)
是的。除非你违反了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事项而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你可以请求经济补偿。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36、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
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七条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2:合同期只有半年,但试用期三个月是否与《劳动法》相抵触?
是的。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是有严格界限的: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08年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公司试用期三个月违反法律规定,你的试用期应当为1个月,多出的2个月应当补发你正式工的工资。
3:进厂时我只签了一份劳动合同,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怎么证明我没拿到劳动合同?
不知道你所说的一份是什么概念,是不是没有一式三份??
如果是这样就是说目前只有公司备留一份,你自己并无合同文本。
即使这样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关键性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是双方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等。
证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你只需要证明是公司员工即可。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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