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个多月没签合同,解雇有没有
首先,您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客观存在,比如: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卡、工作牌;
其次,您要有证明您工资数额的有效凭据以及具体加班(每天十二小时有四小时属于加班时间,每星期法定工作5天,其余星期六、星期天以及节假日都算加班)情况,请注意单单是打卡机的靠考勤卡用人单位不一定会在仲裁时承认,所以,最好是该有单位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名;
再则,如果您具备上述条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具体计算方法为:您工资额除以20。 92天再除以8小时计算出您每小时的工作单价,再: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全部
首先,您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客观存在,比如: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工作卡、工作牌;
其次,您要有证明您工资数额的有效凭据以及具体加班(每天十二小时有四小时属于加班时间,每星期法定工作5天,其余星期六、星期天以及节假日都算加班)情况,请注意单单是打卡机的靠考勤卡用人单位不一定会在仲裁时承认,所以,最好是该有单位公章或者负责人签名;
再则,如果您具备上述条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具体计算方法为:您工资额除以20。
92天再除以8小时计算出您每小时的工作单价,再:
1、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故用人单位因拖欠加班工资应当支付拖欠数额25%的经济补偿金。
3、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七条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故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您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另外再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故您可以获得半个月的额外经济补偿(因为用人单位在辞退您的时候没有支付补偿金,故有额外补偿)。
最后,您可以在劳动仲裁时陈述当时双方没有约定试用期,如果入职登记表也没有写明有试用期的话才可以。
否则,对您的辞退补偿以及额外补偿就很可能没有了,因为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不需要理由也可以解雇您,最后,以上建议都是要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的,具体如何,请自定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