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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公房的使用权继承法

请问:户口不在使用权公房里是否可以继承使用权公房的使用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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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2

69 0
  你好,要看情况而定,根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公房承租权的的司法解释:我们认为,符合下列情形的人员也可具备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资格: 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公房承租主要是为保障配给制度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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