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税率是怎样规定的?
车辆购置税以规定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 格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时候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
车价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 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 项、代垫款项和其他价外收费),但是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
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 税...全部
车辆购置税以规定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税价 格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的时候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销售方在
车价以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 手续费、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代收款 项、代垫款项和其他价外收费),但是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 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 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
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 税价格核定。
纳税人购买、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 (指国别、排气量、车长、吨位相同,配置近似等)应税车辆的出
厂价格或者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的,应当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 算缴纳车辆购置税。
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车辆生产企业提 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并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
四、 特殊规定
(一) 底盘更换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应
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的70%。
(二) 免税条件消失的应税车辆,从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
使用年限不超过10年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的同类型应税车辆最 低计税价格扣除一定比例以后的余额(每满1年扣除10% )。
(三) 已使用未完税车辆转让、补税的,计税依据为最新核发
的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
(四) 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应税车辆,纳税
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无正当理由 的,可以比照已经核定的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五) 进口旧车、由于不可抗力损坏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
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凭证注明的价格。
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应当先按照 申报纳税之日的汇价折算成人民币,然后计算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 决定并公布。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保留到元,元以下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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