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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有哪些不得?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有哪些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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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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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规定有: 1、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送存银行确有困难,由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可以在现金使用范围内支付现金或从银行提取现金。 3、企业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当注明具体用途,并由财会部门负责签字盖章后,交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支取。
     4、企业不得坐支现金。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直接从自己的先进收入中支付现金的做法。 5、因采购地不同、交通不便,生产或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急需使用现金的,企业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支付。
     6、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设置“小金库”等。
   7、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8、其他规定,如实行“钱账分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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