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派员工,需要来回跑,今天开车去另外一个项目撞人了,请问这样算公务吗,单位承担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劳务一方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对在执行工作任务或者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中有过错的工作人员或者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进行追偿。 综合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全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和接受劳务一方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对在执行工作任务或者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中有过错的工作人员或者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进行追偿。
综合上述法律条款的规定,若对于事故发生你没有过错,则损失应由公司承担;若你有过错,则最终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