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抵押未登记是否可以对抗法院的执行我
1、“动产抵押未登记是否可以对抗法院的执行”:不可以。
(1)动产抵押,不登记也有效。但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对抗第三人在该物抵押后又取得对该物的权利。
依据是:
①《物权法》第180条第一款第四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
②第187条:“以本法第18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可见:以生产设备抵押没有规定为登记生效】
(2)即使动产的抵押有效:也不得对抗法院的查封和强制执行,因为:抵押物的实际...全部
1、“动产抵押未登记是否可以对抗法院的执行”:不可以。
(1)动产抵押,不登记也有效。但未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对抗第三人在该物抵押后又取得对该物的权利。
依据是:
①《物权法》第180条第一款第四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
②第187条:“以本法第18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可见:以生产设备抵押没有规定为登记生效】
(2)即使动产的抵押有效:也不得对抗法院的查封和强制执行,因为:抵押物的实际价值可能大于抵押担保的债权,大于部分可以用来执行。
所以,法律规定:对抵押的财产可以由法院查封、执行,但抵押有效的,扣押权人优先受偿。
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2条:“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2、“但该抵押没有在任何机关做登记,法院的查封对吗?”:
(1)动产抵押不必登记就有效。如果登记了:只是所有人再次设置抵押或是出卖已经扣押物时会有限制,但不登记不影响扣押的效力。
(2)法院的查封是正确的,原因见上。
3、“我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不该再追究抵押是否登记的问题,应该做的是:
(1)要求其岳父拿出抵押合同:按《物权法》的规定,抵押应当有书面合同。
(2)看看抵押合同是现在补的还是以前就有的:如果时间间隔较长的话,通过字迹鉴定可以鉴定出书写时间,看扣押合同是不是为了逃债而后补的。
(3)调查一下他与其岳父之间的债务是否真实。
(4)看看设备所担保的、他岳父的债权是多少钱,还有没有你的份,如果没有,尽快申请保全他的其他财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