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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该 加倍赔偿?

销售者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出售,因此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是否应该 加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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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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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涉及产品侵权时被侵权人是否有权要求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问题。销售人 员的说法不正确,对于此损害应当由商店承担赔偿责任。 惩罚性赔偿即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 的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 行为造成的损失对原告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 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  如《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的“生产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 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就是惩罚性赔 偿。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 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由 此可知,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的安全性负有保证责任,在明知有安全隐患的情 况下,坚持生产和销售,可以认定为其对结果有主观恶意,为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和维护社会公益,受害人可以依法要求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钱某在购买高压锅时销售人员告知他高压锅有一定问题但不影响使 用,在他回家使用时却发生爆炸将其炸伤。  销售人员明知高压锅有问题仍然销 售,并造成钱某的人身损害,钱某可以依法要求出售高压锅的商店承担惩罚性赔 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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