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商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的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以“房产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按揭)方式”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照房地产开发商与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协议》,在借款人购买期房(或现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购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即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⒈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复印件:各1份);
⒉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复印件:各1份);
⒊申请人夫妻婚姻证明 (复印件: 1份);
⒋申请人夫妻所在单位出具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原 件:各...全部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以“房产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按揭)方式”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照房地产开发商与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协议》,在借款人购买期房(或现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购房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即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⒈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簿 (复印件:各1份);
⒉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复印件:各1份);
⒊申请人夫妻婚姻证明 (复印件: 1份);
⒋申请人夫妻所在单位出具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原 件:各1份);
⒌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复印件: 1份);
⒍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凭证 (复印件:1份);
⒎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资料。
说明:
⑴楼盘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
⑵以“住房公积金按揭方式”申请贷款的,申请人提交的以上六种资料,直接交给售楼处,由售楼处经办公积金贷款的业务人员代办。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