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度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企业工会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第三十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 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 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 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劳 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全部
企业工会制定工作机制和制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第三十条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 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内容和条件,为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提供法律、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监督企业与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规定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的,应提出意见并要求企业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应对 企业经济性裁员事先提出同意或否决的意见。监督企业和引导职工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依法督促企业纠正 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依法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劳 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工会应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定额、保险福利、劳动 安全卫生等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内容。
工会依照民主程序选派职工协商代表,可依法委托本企业以 外的专业人士作为职工协商代表,但不得超过本方协商代表总数 的三分之一。小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可由上一级工会直接代表职工与相应 的企业组织或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或专项集体合同。
劳务派遣工集中的企业,工会可与企业、劳务公司共同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第三十二条工会发出集体协商书面要约二十日内,企业不 予回应的,工会可要求上级工会协调;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集体 协商的,工会可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企业违反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会可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日常工作。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经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中 的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女职 工、少数民族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少数民族职工所占比例,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要有相应的代表。第三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应有全体职工代表或 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进行选举和作出重要决议、决定,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过半数通过。小型企业工会可联合建立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解决本 区域或行业涉及职工利益的共性问题。
公司制企业不得以股东(代表)大会取代职工(代表) 大会。第三十六条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不同类型 企业可从实际出发,确定本企业厂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第三十七条凡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制企业,工会应 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人选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或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对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负责。 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第三十八条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企 业应设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对企业执行有关劳动报酬、劳动 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保险福利等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群众监督。
第三十九条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生产班组中设 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建立完善工会监督检查、重大事故 隐患和职业危害建档跟踪:群众举报等制度,建立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依法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
协助与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赋予工会与职工安 全生产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紧急避险权。开展群众 性安全生产活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 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 用进行监督。
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 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 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工会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第四十条依法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 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办事机构设在 企业工会。
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预防功 能,设立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信息员制度,做好劳动争议预测、预 报、预防工作。企业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积极同企业或者有关方 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企业做好 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四十一条开展困难职工生活扶助、医疗救助、子女就学 和职工互助互济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工会建立困难职工帮扶 资金。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