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小杂货店,卖小百货和杂粮要交
开小杂货店以及经营小百货、杂粮等,属于商业经营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的纳税义务:
(一)增值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商品销售收入依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
(二)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 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全部
开小杂货店以及经营小百货、杂粮等,属于商业经营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的纳税义务:
(一)增值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商品销售收入依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
(二)个人所得税。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 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征收。城建税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的地区不同有所区别,其中城市为7%,县城和建制镇为5%,其他地区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由地税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省级人民政府附加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存在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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